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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培养方案
发表时间:2018-09-10 点击:

公共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强,研究范围广,极具实践价值的学科,本学科以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为基础,对公共管理进行综合的全面研究,揭示公共组织、公共体制、公共伦理、公共决策、公共管理程式、公共管理方法与技术的一般规律和理论,研究公共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探索提高公共管理有效性的方法路径,注重总结世界各国在行政管理领域的经验,构建在信息化的条件下符合时代特征的新型行政管理模式,培养21世纪高质量、高水平的公共管理国际化人才。

承担该学科硕士培养任务的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在公共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研究和教学实力,该学院的导师和任课教师在公共管理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内外有相当的影响。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较强的管理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深入的掌握政治学理论、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组织行为学、行政学等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工具,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电子政务水平,并且拥有较高政治学和管理学理论素养,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能胜任政府部门、公共组织,社团组织、高等院校、国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

留学研究生必修中国概论和综合汉语等,毕业时应具有一定的汉语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理论与方法     2.公共服务与政策分析

3.电子政务与智慧城市 4.社会治理与公共安全

三、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者,学习年限为2-4年。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四、培养方式与课程学习要求

留学硕士生培养方式:

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0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7学分;必修环节不低于2学分。开展学位论文工作,撰写一篇学位论文(含研究报告),通过答辩。

留学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课、开展研究报告或学位论文工作。

课程学习期间,应通过本专业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以及其他选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学位课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必修课。允许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选修1~2门学位课作为本学科的学位课。学位课可代替非学位课,但非学位课不能替代学位课。有汉语基础者,可申请选修面向国内全日制研究生用中文讲授专业课程,通过者获得相应学分

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可以在一年内补修或重修有关课程,在规定期限内仍没有达到学分要求者,将被终止学业。

五、必修环节

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包含大部分,要求留学研究生分别完成以下内容:

1)素质教育公选课:以介绍学术前沿知识、中外文化和艺术等为主,加强来华留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教育,研究生可选修一门,考核通过后获1个学分。

2)学术活动: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气氛并拓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知识面,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参加5次以上校内外学术报告会,填写学术活动登记表,有举办学术活动单位的公章为依据,报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备案,全部完成后获得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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